潜逃三年终伏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近日,由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曾因共同抢劫潜逃三年零三天之久的被告人代某,被该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此,一个以兑换外币为由,实施抢劫犯罪的团伙,以最后一名漏网之鱼被送上法庭判刑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