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妻亲近遭拒绝 挥刀砍人罪难逃
本网讯 因为在与妻子协商离婚期间,想与妻子亲近遭到拒绝,而举刀将妻子砍死的赵某故意杀人一案,慈利县院已于8月15日正式报送市院审查起诉。
现年27岁的赵某系慈利县溪口镇天桥村人,2006年古历腊月与本县宜冲桥乡黄泥村宁某结成夫妻,住在妻子家中。婚后感情尚可,但2007年下半年赵某做生意亏掉万余元后,二人感情出现裂痕,妻子宁某提出离婚。2008年4月9日二人商谈离婚未果,当晚,赵某在家中欲亲近妻子宁某,遭到宁某的拒绝,便举起菜刀朝宁某头部一阵乱砍,致宁某失血性休克死亡。次日,赵某外逃他乡。2008年6月6日赵某被慈利县公安局干警抓获。(李绿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