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耕牛案一天审结
本网讯 2008年7月14日,慈利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盗窃耕牛案。该院公诉室本着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农犯罪,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原则,快审快结,阅卷、告知、提审,一气呵成,于次日上午将犯罪嫌疑人唐次成向慈利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2008年6月18日晚,唐次成窜至慈利县赵家岗乡麻山村9组唐芳忠家,将其家中牛栏里一头成年黄母牛盗走。6月19日,失主唐芳忠女婿谢家兴在本县三官寺乡牛集市上发现被盗黄牛,并将牛和唐次成控制,随即报警。
县法院于2008年7月28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唐次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谷海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