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本院简介
   

当前位置: 首页 >> 以案释法 >> 正文  

永定区一青少年因赌债勒死自己好友

日期:2008年07月11日 来源:永定区院

永定区一青少年因赌债勒死自己好友

   

因为三百五十元赌债,两个昔日好友争执不休,冲动之下,其中一人竟将对方勒死。200878日,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犯罪嫌疑人宋某依法批准逮捕。

    年仅17岁的宋某家住该区合作桥乡,与王某是小学同学,关系一直很好。年初,两人相约外出打工,各自向家中要了1000余元路费,因抵挡不住诱惑,两人走向赌场“并肩作战”。几番下来,两人路费输了个精光,只好回家。611晚上,两人相约外出上网,途中,宋某称上次共同赌博自己多出了钱,要求王某还他350元钱,王某与之发生争执。当晚12点左右,两人争执升级,王某用随身携带的包装带勒住宋某脖子,宋某反身夺过包装带,反将王某勒死,并将尸体用树枝掩盖,10天后,王某的尸体被村民发现。

    检察官忠告:赌博害人、害己、害社会,远离赌博,才能走近幸福。

                          

             作者:昌璐 吴畏    责任编辑:严德勇
 

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 2006 
张家界新浪潮电脑公司制作及维护 电子邮箱:zjjllf@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