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一块石头大的地方的归属,竟然祸起萧墙,伯父被其侄儿失手伤害致死,这是最近发生在慈利县高桥镇的一个真实故事。近日,凶手朱某被慈利县人民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现年46岁的朱某系慈利县高桥镇新山村3组村民。2007年8月11日上午,朱某与其伯父挖沟埋水管,因一块石头所处地方的使用权相互谩骂,进而相互撕打。厮打过程中,朱某从背后抱住其伯父往外拖,其伯父转身抓住朱某的衣服使劲一扯,由于用力过猛兼之朱某一带,朱某伯父顿时仰面直挺倒地,由于头部撞击到水泥地面,后不治身亡。
这不禁使人想到了一个典故。清朝中期,有张姓京官,他母亲在老家为宅基地和邻居起了纠纷,其母向其在朝廷做官的儿子修书一封,要其撑腰,张当时回了一首诗,其中两句是这样的: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这个典故之所以能流传至今并让人感动,是因为传承了邻里之间和睦相处的良好美德。而朱某作为晚辈,为石头大一块地方,不仅没有退让,反而和伯父动手并失手将其伤害致死,就不能不让人们扼腕叹息了。朱某的行为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而且也为法律所禁止。
朱某最后锒铛入狱,但愿更多的人们能够认识到良好的道德情操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是多么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