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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多用户通信中断十余小时 两贼8次盗割电缆线获刑

日期:2007年01月16日 来源:株洲市人民检察院

本网讯:通讯员 刘赛 李毅军报道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两名窃贼合谋盗割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线,累计作案八起,偷割的电缆线累计价值人民币22983元,并造成3463户用户通信中断10—13小时。近日,两名被告人经一审法院判决纷纷获刑。

2006年6月21日至7月23日期间,被告人张连喜纠合被告人江建湘合谋盗割使用中的通信电缆线。两人大都选择城郊偏僻路段的通信电缆线为目标,准备了钢锯、锯片、手提袋、编织袋等作案工具,选择在凌晨时段作案。两被告人分工明确,由被告人张连喜攀爬上树锯断电缆线,被告人江建湘则负责将盗得赃物装入编织袋中背走,事后再由被告人张连喜联系销赃,被盗电缆线均以低价买给了芦凇区南大门及“泰之岛”附近过路收废品的。二人共得赃款2400元,其中被告人江建湘从中分得赃款420元,除负责被告人江建湘吃饭、看录象的费用外,其余赃款由被告人张连喜自得。

对检察机关所指控的事实,被告人张连喜、江建湘均无异议,法院认定,二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22983元,其中未遂一次,涉案金额1569.1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2006年11月30日,天元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连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江建湘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两被告均为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执行。

据株洲电信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近段时间以来,该局电信电缆被盗频繁。小偷的疯狂偷盗,既给市民带来不便,亦加重了电信人员的工作量。他指出:“电力设备、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等设施遭到破坏,最重要的原因是当前废旧金属收购市场混乱,各回收点往往成为销赃点。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之外,最应该加强治本管理,坚决堵塞非法销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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