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农妇“拦车喊冤” 检察官伸出援手
2008年6月10日,慈利县杉木桥镇泗水村的村民王仁雨、吴桂玉夫妇来到检察院。见到反渎局局长谢家军后,王仁雨掏出500元钱要塞给谢家军,谢家军赶忙拒绝。说道:“为群众办事,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不必感谢,你们今后如果碰到什么困难,还可以继续来找我”。夫妇俩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是什么事情让两位村民如此感激检察官?
这要从一桩“拦车喊冤”案说起。6月1日,谢家军一行四人到泗水村办案。归途中,一位妇女在路中间跪下,拦住了去路,检察官赶忙下车扶起她。经了解,得知她叫吴桂玉,在一场烟花爆竹事故中受了伤,至今半年了,没有人对她的事过问,伤残也得不到赔偿,她不知道找谁,不知道怎么办,不得已拦了检察官的车。谢局长了解情况后,向吴桂玉及其家人耐心细致地做工作,表示检察官一定会帮助她解决问题。于是,检察官们来到镇政府,责成镇政府牵头召开由责任事故各方参加的会议。开完会,已是晚上11点。第三天,吴桂玉打来电话,说因为有检察官的介入,她得到了2500元赔偿金。2500元能弥补损失吗?检察官从事实和法律来判断,觉得赔偿过低,于是到县中医院调取了吴桂玉的病历档案,咨询了专家,认定吴桂玉的伤残程度至少是九级。于是检察官将事故责任人卓尚武请到了检察院,于法于理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卓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与应承担的责任,表示一定按规定对吴桂玉作出赔偿,几天之后、事故责任方和受害方在检察官调解下,最终达成了较合理的赔偿协议。
社会要更和谐,弱势群体就需要特殊关爱。检察官们通过化解这场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纠纷,让社会更增添了一份和谐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