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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区一在逃犯自首并捐款

日期:2008年06月04日 来源:永定区院

    529上午,在逃犯陈某在其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永定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并委托妻子到区民政局向地震灾区捐款1000元。

据了解,现年23岁的犯罪嫌疑人陈某系永定区双溪桥乡人,20064月曾因犯抢夺罪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2006817下午,陈某伙同敬某、孙某(2人均已判刑)等人将被害人张某从该区张清公路朱家峪路段劫持至西溪坪办事处三望坡,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走张某26千元现金和价值2000余元的两部手机。案发后,陈分得赃款2000元。2007620日,陈某经永定区检察院批捕后一直负案在逃。近日,该院在立案侦查一涉嫌徇私枉法案件时,陈某进入检察官的视野。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院检察官多次到他家做其家属思想工作。即将为人之父的陈某,在检察官的谆谆劝导下,强烈悔恨之下,他决定自首并向灾区捐款1000.

                          

             作者:李军 胡运文    责任编辑:严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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