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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公平正义 服务和谐社会 努力推进全省检察事业创新发展

日期:2007年01月16日 来源:

    本网讯 记者苗霞 阳小利报道 12月28日-30日第十二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在长沙胜利召开。会议总结了我省第十一次检察工作会议以来的检察工作情况,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动员和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为动力,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动全省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到会作了重要讲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蒋建国作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报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素斌作了专题报告,会议结束时,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龚佳禾对如何贯彻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还表彰了首届“湖南十佳检察官”。

    会前,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永盛,副省长郭开朗及省政协副主席李贻衡等领导亲切看望与会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查办了一大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425人,其中厅级以上领导干部37人。 4年查办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398件。

    会议透露,4年来,全省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2398件,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大案1543件。比较有影响的案件有吴振汉、王道生、彭晋镛、杨志达、雷渊利、李大伦、曾锦春受贿案,李树彪贪污、挪用案,戴松林、易佑德玩忽职守案等。

    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采取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质量考评、加强案件管理等有力措施,办案质量有了进一步提高,出现了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逐年上升、不诉率和撤案率逐年下降的良好形势,绝大多数案件做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的统一。

    4年来,共侦查终结职务犯罪案件5156件6699人,移送起诉4563件5892人,提起公诉4826人,起诉率达84.9%;法院已判决3938人,有罪判决率达99.6%。全省检察机关2004年以来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在会议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代表省委、省政府到会作了重要讲话。

    李江要求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公平正义中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的各个环节。要继续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毒品犯罪、严重经济犯罪以及多发性侵财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的整治力度。要注重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罪、初犯、偶犯和轻微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努力减少社会对抗面。

    李江强调,各级党委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领导干部要增强法治观念,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司法权威。要研究制定抗执法干扰的机制,为检察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干预检察机关的执法活动。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检察执法活动的干扰,坚决纠正以权压法、以言代法、以批条代替法条的现象。

   会议提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检察工作的总的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深入实践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南、实现富民强省目标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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