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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举的力量

日期:2007年01月18日 来源:

双峰县一民营企业董事长陈德勋,长年救助该县1400余名特困村民和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还与独生女及其资助对象签订爱心传递合同,要求女儿把月收入的5%至10%捐赠给德玲基金会;要求工作后月收入上1000元的资助对象,每月要拿出收入的10%资助贫困学生,直至偿清其当初受资助的总金额,否则将被公开不诚信记录、甚至被起诉。(《娄底晚报》7月14日)看完这则新闻,久久地被陈德勋的义举所感动,深深地被陈德勋的爱心所感染。

陈德勋的义举,为我们树立了爱的典范。古人云:“仁者,爱人也”,“君子莫大于与人为善”。陈德勋致富不忘桑梓,倾心回报社会,真称得上仁人君子了。他的仁爱之举,不像有些所谓的“慈善家”,只为搏一个乐善好施的名头,装一回济世救人的模样,随便花几个小钱,在媒体面前作一回秀罢了。这是一种无比宽广的爱。他爱妻子,爱女儿,但并没有满足于这一己之私的爱,而是让爱的阳光普照大地。其救助对象之多,救助资金之巨,救助决心之大,实在令人感佩。这是一种完全彻底的爱,为了帮助他人,他舍己不疑,倾其所有全然不顾;他施恩求报,薪火相传只为惠人。这是一种大爱、真爱,是一种全社会值得推崇、值得仿效的爱。

陈德勋的义举,为我们明确了爱的责任。毫无疑问,陈德勋长年如一的善行,决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也不是刻意的沽名钓誉,而是在骨子里、在血液里,他把扶贫济困当成自己的义务,把回报社会看作神圣的责任。不仅如此,他还通过自己的一言一行,把这种责任观、义务观、奉献观传递给了他的女儿、他的救助对象,乃至千千万万的人。为让这种奉献精神内化于心,外现于行,他与女儿及救助对象签订合同,以契约的形式给他们明确了爱的责任,规定了奉献的义务。所有这一切,他就是要让人明白:“今天你有困难,我必须帮助你;明天你有能力,你必须帮助他人”,这是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共同责任。

陈德勋的义举,为我们催生着爱的春天。一段时间以来,在我们的周围,蔓延着冷漠主义的病毒,盛行着利己主义的思潮,许多人面对别人的苦难与求助,往往是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甚至幸灾乐祸,从而丧失了最起码的人道主义与人文精神。陈德勋的义举,是掷向利己主义的一把匕首、一支标枪,是提倡奉献精神的一声战鼓、一面旗帜。可以预见,在他的倡导下,他的爱心队伍会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乃至千千万万矣。也只有千千万万的人都怀着感恩的心态,伸出热情的双手,勇担社会的道义,才会汇成爱的海洋,迎来爱的春天,才会使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使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和谐。 (原发表于2006年8月3日《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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