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智:2000年毕业于湖南省东安县第一中学,并以保送生考试全市第一的成绩被湘潭大学法学院录取;2004年大学毕业考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公费研究生;2006年7月通过湖南省组织的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门考试,被招录到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在我心中,检察官是一项很神圣的职业。学法律,当一名检察官一直是我的一个梦想,今天这个梦想总算实现了。”11月28日,湖南的“全国司法考试”成绩揭晓,湖南省湘潭市检察院干警邓智以382分的成绩名列湖南省检察系统司法考试榜首。记者慕名专门采访了他。
“我估计自己这次能考过,但没有想到能考个第一。”还带有几分学生“味”的邓智笑着告诉记者。
“不要害怕失败。不要因为一两次没通过,就丧失信心,就对自己的能力开始怀疑。其实,一次性通过司考的比例是很低的。大多数的人都经过了几次。司法考试是知识的积累,是经验的积累。每一次失败以后,通过再次学习和复习,对司法考试的知识点又掌握得更多、更牢固了,就为下次考试做好了铺垫。”邓智虽然今年刚进检察机关,但他已是第三次参加司法考试了。2004年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得了325分,2005年再次参考,离过线仅差6分。每次都有二十几分的大踏步进步。
“我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与市检察院党组对司法考试的高度重视,以及院里的领导和同志们对我的支持是直接分不开的。市院党组制定一系列激励措施,为我们应考干警提供了极大方便。没有参考任务的同志主动多承担工作任务,让我们有更多的时间来复习。在临考的前几天,我心理有点激动,晚上睡不好觉,办公室的领导知道这个情况后,就找我谈心,告诉我要保持一颗平常心,让我的心渐渐地平静下来。” 据记者了解,湘潭市检察院将司法考试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并制定和实施了相关政策。对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员各院给予其按三个月、二个月、一个月逐年递减的复习时间,对通过司考的人员给予不等的奖励;根据干警学历文凭性质,规定通过司考的期限,即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规定在两年内必须通过,通过自考和开放教育取得符合司考条件本科的干警规定在四年内必须通过,其它非法学本科学历的干警规定在五年内必须通过。通过加大对参考人员的培训力度,2004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司法考试4人;2005年通过7人,通过率达26%,居全省第一。今年司法考试中湘潭市检察机关38人参考,通过12人,通过率32%。
“准备司法考试的过程是很苦的,甚至比当年参加高考还要苦,简直就是‘炼狱’。但我还是很有收获的。在依法治国的今天,检察工作为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都发挥着极大的作用。出于对法律的信仰,我就想毕业以后能够用自己的所学努力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奉献自己的一点才智。司法考试的过程本身就是对法的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次学习和深刻理解的过程。这次系统复习中,我对检察工作和检察业务可以说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说到参加司法考试的心得,邓智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
“程序意识是执法、特别是公正执法的首要意识。过去,政法工作中一直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现象,在读大学和读研究生时,对这个概念我们听得比较多,但没有真正深刻地理解。在我到检察机关工作和这几次的司法考试的系统复习过程中,我才真正懂得什么是“重实体轻程序”,才知道它是导致办案过程中错案发生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现在我的程序意识更强了,我还是一个检察新兵,今后在履行检察官法律监督职责时,我要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规定的程序,还要自觉地运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对公安和法院的执法活动和执法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进行严格地监督。”邓智讲得头头是道。
就在记者采访邓智时,从湖南省检察院又传来一个好消息。今年省检察院采取特别措施力推司法考试工作。省院专门拨出50万专项培训经费,对全省2005年参加司法考试在300分以上(贫困地区280分以上)296名检察人员进行集中强化训练,并给予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项工作取得好的成效,这次司法考试他们的通过率达5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