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检察院公诉科共有8名检察官,平均年龄35岁。多年来,他们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笃爱,对人民的赤城,在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工作中,始终以特有的“细心、爱心、公心”积极履行检察职责,补漏纠错,不枉不纵,稳准狠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洞察毫厘,析疑辨伪。2002年来共受理公诉案件545件997人,经审查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501件894人,,提前介入的共计123件,追诉42人,提出检察建议153份、下纠正违法通知书53份。连续4年无错案、无积案,所办案件全部在法定时限内审结,起诉准确率达100%,为构建雁峰区的和谐社会和经济振兴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得到了区委、上级院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先后被评为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科90%以上的干警先后被评为省市检察机关岗位能手、人民满意检察官、优秀公诉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2005年被市政府记二等功,并有多人多次荣立省市院、区委个人二、三等功。
“捕诉联动机制”是刑事检察工作中捕诉合一、联动审查的办案机制。要求检察机关的批捕部门从受案开始,在把握批捕条件的同时,就要注入起诉的证据意识,对现有证据可能影响案件移送起诉的,特别是重特大、疑难案件,及时与起诉部门积极沟通、协商,起诉部门积极介入参与并联合取证,保证快捕快诉,在批捕阶段即形成审查刑事案件的合力,加大打击刑事犯罪的力度。雁峰区检察院在全市兄弟院中率先建立这个机制,保证了“严打”期间的案件质量和数量,批捕和起诉案件的质量均达到100%。探索建立“捕诉联动机制”后,公诉科又把引导公安侦查工作作为重点,为“严打”斗争注入了活力。侦查监督科和公诉科分别成立引导侦查工作小组,由三名业务水平较高主办和主诉检察官组成,小组成员对他们所承办的每起黑恶案件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等案件,分阶段落实“三阶段负责制”。两项制度的实施,使得审查起诉案件质量明显提高,保证了“严打”整治斗争中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起诉准确率达到100%。
在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时刻不忘运用司法手段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把“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执法原则始终贯穿于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始终,真心实意为青少年维权,想方设法为他们撑起维权保护伞。在审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强奸案件时,现有证据表明被害人肖某被强奸时没有明显反抗行为,罪与非罪难以认定。为弄清案件的真实情况,年轻检察官顶着盛夏的烈日,多次到发案地点实地勘查,并细心查微析疑,终于查清了受害人系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利用此点对被害人施以言语上的威胁、控制和心理上的恫吓,对其强奸的犯罪事实。据此,认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并依法起诉。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有罪,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了挽救失足青少年,该院检察官采取感化、帮教的方法,在严厉指出犯罪行为给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同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对失足少年进行爱心矫治。去年获得湖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面对种种诱惑,他们以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不为人情所动,不为金钱所惑,以无私奉献的精神诠释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有利地推动了本地区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齐抓共管打击和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