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桑植这片红色土地上,有一位女检察官被人们尊敬地称作“护法女神”。——她就是桑植县人民检察院一级检察官陈艳丽同志。
公平正义:她用全部身心追逐的一个护法之梦
每个人都有梦想,陈艳丽把实现公平正义当作了自己的梦想,并为此投入了全部的身心。
要实现这个梦想,除了执法为民的意识、精湛的业务,还需超人的毅力。1999年,桑植县的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一度猖獗,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临严重威胁。陈艳丽看到这一现象,面对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快审快结,在三四个月时间内相继办理了阙某、曾某等十数起涉黑、暴力案件,极大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期间,她左腿严重扭伤,须住院治疗,但她每天仍坚持爬到五楼办案,工作到深夜,这一幕,让院里所有人禁不住为之动容、为之心疼。
为了这个梦想,她不得不放弃休息、甚至母爱。2004年五一期间,陈艳丽正准备到长沙给小孩看病,突然接到案子。彭某、黄某等八人先后抢劫该县四中学生达20余次,并打伤多人,搞得一时人心惶惶。由于社会影响大、工作量大,她不得不放弃了给小孩看病的念头,并在最短时间内查清了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事后,群众拍手称快。
为了这个梦想,有时甚至要有力挽狂澜的勇气、魄力。2005年8月,李某之兄经营阳家坡煤矿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李某为其兄出气,先后纠集10余人进行报复,造成村民1人被砍伤致死、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该案发生后,由于公安机关未能及时侦结,当地村民抬着死者尸体包围了县委、县政府,一时满城风雨、人心骚动。此案报送检察院后,陈艳丽临危受命,尽管办案难度极大,但她前后仅用四天时间就将此案办结,将李某等人绳之以法。案结后,社会上对其果断的办案作风好评如潮。
群众评价,陈艳丽办案又快又准,社会效果好。的确,在她担任侦监室主任期间,她共受理各类报捕刑事案件747件1301人,其中批捕668件1104人,不予批准逮捕73件189人,案件准确率为100%;每次,她经手的案子,群众没有不满意的。
疏而不漏,她用心灵和汗水织就了一张护法之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样评价陈艳丽执法毫不为过。
在很多人眼里,检察机关就是被动受案,但陈艳丽不这样。为了不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她先后深入到十多个乡镇向群众收集线索。近三年内,她主动收集线索办理了13件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其中2人被判刑。
为了不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她对案卷条分缕析、深挖遗漏。办案期间,她共建议报捕犯罪嫌疑人25件45人,其中追捕的已被判处死缓的1人,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1人,判处10年以下的10余人。2000年12月,陈艳丽办理张某
强奸案。开始,县公安局只对张某作出起诉意见。凭着扎实的功底和多年的经验,她感觉到案件有问题。经查,果然另有一重大犯罪嫌疑人章某。章某曾奸污一名13岁女生,后又与张某将一名14岁女生轮奸。据此,陈艳丽马上提出追捕章某,后章某被判处死缓,该案件也被省院侦监处评为当年最佳案件。
2001年2月,覃某与甄某发生纠纷,撕打过程中致使甄某左眼受重伤。由于覃某拒不供认,证人不愿作证,犯罪嫌疑人一直逍遥法外。甄某绝望之极来到检察院“伸冤”。陈艳丽得知情况后,先后4次到案发地调查取证。在一次调查去途中,突遇倾盆大雨,洪水淹没了公路,随时有可能冲走办案车辆,面对危险,陈艳丽没有退缩。功夫不负有心人,证人最终被这种以身护法的正气所感动,答应作证,后覃某被依法惩处。
无怨无悔:她用生命和青春铺砌着一条护法之路
检察护法是条艰辛路。为了护法,陈艳丽同志付出了二十余年的青春年华。在这二十多年里,她先后到五个股室工作,更换过七个工种,其中三进两出办公室,三出三进侦监室。为了护法,她要求自己什么都要干得最好。2006年1月,院党组再次安排她担任办公室主任。她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压力,是不是年纪大了?还是自己有了退缩的想法?想到办公室工作也是为了护法服务,她又毅然挑起了这副重担,并摸索出办公室工作的“快”、“勤”、“准”、“早”等五法,一个人干着几个人才能忙完的事情。短短几个月时间内,她就编写了70余篇材料,其中4篇被省院采用。
为了护法,什么都要干得最好。二十多年来,陈艳丽20多次被授予优秀检察干部、优秀办案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1998-2003年,她连续6年被评为优岗(包括记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嘉奖4次)。
这就是我们的陈艳丽同志,——一个为了护法什么都愿意付出、什么都要干得最好的女检察官。